服務條款

《思維工坊股份有限公司》遊戲使用者授權契約

《Runewaker Entertainment》End-User License Agreement

歡迎使用[思維工坊股份有限公司]所屬之遊戲,以下為本服務的使用者契約,攸關所有您因使用本服務所生之權利及義務,一旦您下載遊戲、開始遊戲、進入遊戲、使用遊戲服務或創建遊戲帳號後,即推定您已審閱本契約內容超過三日且接受並同意接受本契約內所規範之各項條款及相關法律規定,如有修改時,亦同。

【認知與接受條款】

立契約書人

遊戲使用者(消費者個人資料請於註冊申請頁面填寫;遊戲服務之申請,若消費者為無行為能力人,應由其法定代理人為之;若為限制行為能力人,應得法定代理人之同意。)

(以下簡稱「甲方」)

遊戲經營者

名稱:思維工坊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唐進賢

營業所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臺灣大道二段309號25樓

公司代表號:04-23280550

統一編號:27427936

公司網站:https://www.sarlpcc.com

(以下簡稱「乙方」)

上述甲方與乙方訂立本服務提供契約(以下稱「本契約」)雙方合意訂定條款如下:

【名詞定義】

本契約之名詞定義如下:

一、連線遊戲:係指甲方透過網際網路連線經由乙方所架設之網路伺服器,使甲方得與其他不特定之多數人同時連線進行遊戲之軟體。

二、遊戲網站:係指由乙方為提供本遊戲服務所建置之網站。

三、遊戲管理規則:係指由乙方訂立,專供為規範遊戲進行方式、會員行為守則等相關規則。

四、遊戲歷程:係指甲方進行本遊戲時,乙方系統可得提供之電磁記錄。

五、付費/儲值:係指甲方已付或預付乙方之金額或其餘額。

六、外掛程式:係指非由乙方提供,以影響或改變乙方連線遊戲之運作、營運、進行方式為目的之程式。

七、遊戲套件:係指具備主、副程式,且能完整執行連線遊戲所有功能之軟體。

八、下載相關軟體:係指由網路下載遊戲套件之行為。

九、必要成本:係指乙方為履行本契約而已支出之成本或已給付予第三人之費用。

【契約內容】

第一條、契約效力及無完全行為能力人之申請

一、若甲方為無行為能力人(如未滿七歲之未成年人),應由其法定代理人為之;若為限制行為能力人(滿七歲但未滿二十歲),應得法定代理人之同意。甲方對本契約書之同意及其他意思表示,均推定已取得法定代理人之允許或符合法律行為之要件。

二、以下視為本契約之一部分,與本契約具有相同之效力:

  1. 乙方有關本服務之廣告或宣傳內容。
  2. 乙方有關本服務之公告、活動規定。
  3. 費率表及遊戲管理規則、規章。

前項契約內容相互間有衝突者,應為消費者有利之解釋。

第二條、契約適用之範圍

契約服務範圍係由乙方提供遊戲服務,供甲方透過網際網路下載遊戲軟體並連線登入進行遊戲及其他相關服務(以下簡稱本服務)。此不包括甲方向網際網路接取服務業者申請接取網際網路之服務,甲方必須自行配備上網所需之各項硬體設備,以及負擔接上網際網路之費用及電話費用。甲乙雙方關於本服務之權利義務,依本契約條款之約定定之。

第三條、會員責任與義務

【真實登錄義務】

一、甲方同意於註冊時登錄其本人正確、詳實且與個人身分證明文件相符之資料。

二、甲方若故意登載不實之個人資料即構成違約事由,乙方得無條件永久停止其會員帳號使用權,且無須負擔任何損害賠償責任。如因甲方虛偽登載導致乙方損失,乙方得索取損害賠償及懲罰性違約金,同時甲方應自負相關民刑事責任(包括但不限於刑法偽變造文書、詐欺、妨礙電磁紀錄等相關罪章)。

【服務使用之責任與義務】

  • 甲方不得利用本服務進行任何商業行為,如濫發廣告郵件、宣傳性商業網站等。

【會員儲值責任限制】

一、甲方了解當現金移轉為遊戲內部之遊戲幣、其他點數、遊戲道具後,視為已消費,故無法任意取消、更改、退費或轉入其他帳號中。

二、若甲方有取消、更改、退費之需求,需使用乙方提供之會員服務方式申請變更或終止契約。

三、若甲方使用虛偽不正之方式進行儲值,乙方保留隨時終止甲方會員資格及使用本服務之權利,並將追究相關法律責任。

第四條、計費標準

一、費率調整時,乙方應於預定調整生效日三十日前於遊戲網站、遊戲進行中及遊戲登入頁面公告;若甲方於註冊帳號時已登錄電子郵件者,並以電子郵件通知甲方。

  • 費率如有調整時,應自調整生效日起按新費率計收;若新費率高於舊費率時,甲方在新費率生效日前已於遊戲網站中登錄之儲值應依舊費率計收。

二、關於遊戲內商城幣值消耗。

  • 無償商城幣:營運商活動、遊戲內取得,有償商城幣歸零後才進行消耗
  • 有償商城幣:玩家以現金購買後取得,優先消耗

第五條、本服務應載明之資訊

乙方應於遊戲網站及遊戲套件包裝上載明以下事項:

一、依遊戲軟體分級管理辦法規定標示遊戲分級級別及禁止或適合使用之年齡層。

二、進行本服務之最低軟硬體需求。

三、本契約第六條、第二十四條所列之退費權利。

四、有提供安全裝置者,其免費或付費資訊。

第六條、遊戲套件與軟體之退費

甲方得於購買本遊戲套件或付費下載相關軟體後七日內,向原購買處之業者,請求全額退費。

前項情形,原購買處之業者不處理或無法處理者,由乙方依甲方之請求立即退費。

第七條、契約之生效

甲方瞭解一旦甲方下載遊戲、開始遊戲、進入遊戲、使用遊戲服務或創建遊戲帳號後,即表示您已接受並同意接受本契約內所規範之各項條款及相關法律規定,並願意完全遵守本契約書與本遊戲相關之遊戲管理規章、規則,受本契約條款內容之拘束。

本契約若任何一部份無效,不影響其他部份之效力。

第八條、遊戲帳號登錄

甲方申請使用本遊戲,應依乙方之要求,於遊戲軟體中註冊個人帳號。

甲方所登錄之個人帳號資料,有錯誤或已變更時,應隨時更正之。

乙方若有為提供本服務而與甲方聯絡之必要,且甲方未提供正確之個人帳號資料或原提供之資料已不符合真實而未更新,乙方得於甲方提供真實資料或更新資料前,暫停甲方遊戲進行及遊戲歷程查詢之服務。但甲方能以個人資料以外之方式證明其為契約當事人者,不在此限。

甲方得於開始遊戲後七日內,以電子郵件或書面告知乙方解除本契約,甲方無需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甲方得就未使用之儲值向乙方請求退費。

甲方就前項契約之解除,需負回復原狀之義務。包括但不限於刪除甲方之遊戲角色、帳號、虛擬物件等。

第九條、帳號與密碼之使用

乙方於甲方完成註冊程序後,應核發一組帳號及密碼;該組帳號一經設定即不得變更,其帳號所有權仍屬乙方所有,且僅供甲方使用。甲方不得將該組帳號、密碼轉讓或出借予第三人使用,如因而產生糾紛,由甲方自行負責。

前項之密碼得依乙方提供之修改機制進行變更。乙方人員(含客服人員、遊戲管理員)絕不會主動詢問甲方之密碼。

甲方就本條之帳號及密碼應自行妥善保管,如因保管不周致帳號、密碼遭他人非法使用或因此衍生民刑事糾紛或權益受損等,此屬可歸責於甲方之情形,應由甲方自行負責並承擔損失,乙方概不負責。

乙方應於契約終止後三十日內,保留甲方之帳號與電磁紀錄。

前項期限屆滿時,甲方仍未辦理續用,乙方得刪除該帳號及附隨於該帳號之所有資料,但法令另有規定者不在此限。

第十條、帳號與密碼之非法使用通知與處理

任一方發現第三人非法使用甲方之帳號,或有使用安全遭異常破壞之情形時,應立即通知對方。乙方接獲甲方通知,或乙方通知甲方後,經甲方確認有前述情事,乙方得暫停該組帳號或密碼之使用權限,並更換新帳號或密碼予甲方。

前項情形,乙方應返還甲方已扣除之儲值,或補償相當之遊戲費用,但可歸責於甲方者,不在此限。

第十一條、電磁紀錄被不當移轉時之處理方式

一、甲方如發現帳號、密碼被非法使用,且遊戲電磁紀錄遭不當移轉時,應立即通知乙方查證,經乙方查證甲方之個人身分無誤後,應立即暫時凍結該組帳號,並暫時限制相關連線遊戲使用人就本服務之使用權利。

二、乙方應於暫時限制遊戲使用權利之時起,即刻以書面或電子郵件通知持有前項電磁紀錄之第三人提出說明。如該第三人未於接獲通知時起七日內提出說明,乙方應直接回復遭不當移轉之電磁紀錄予甲方,不能回復時可採其他雙方同意之相當補償方式,並於回復後解除對相關連線遊戲使用人之限制;惟乙方有提供免費安全裝置(如防盜卡、電話鎖等)而甲方不使用者,乙方得直接回復遭不當移轉之電磁紀錄予甲方。

三、持有第一項電磁紀錄之第三人不同意乙方前項之處理,乙方得依報案程序,循司法途徑處理。

四、乙方依第一項規定限制甲方之使用權時,在限制使用期間內,乙方不得向甲方收取費用。

五、甲方如有申告不實之情形致生乙方或其他連線遊戲使用人權利受損時,應負一切法律責任。

第十二條、電磁記錄

本遊戲之所有電磁紀錄均屬乙方所有,乙方並應維持甲方相關電磁紀錄之完整。

甲方對於前項電磁記錄有支配之權利。

第十三條、遊戲歷程之保存與查詢

一、乙方應保存甲方之個人遊戲歷程紀錄,且保存期間為三十日,以供甲方查詢。如逾電磁紀錄保存期限三十日者,恕乙方無法受理甲方之查詢申請。

二、甲方得以書面、網路,或親至乙方之服務中心申請調閱甲方之個人遊戲歷程,且須提出與身份證明文件相符之個人資料以供查驗,查詢費用為新台幣元貳百元/帳號,由甲方負擔。

三、乙方接獲甲方之查詢申請,應提供第一項所列之甲方個人遊戲歷程,並於七日內以光碟或磁片等儲存媒介或書面、電子郵件方式提供資料。

第十四條、個人資料

關於個人資料之保護,依相關法令規定處理。

除依法律規定或相關主管機關要求外,未經甲方同意時,乙方不得任意出售、交換、出租或公開甲方的姓名、地址、電子郵件信箱,以及其他依法受保護之個人資訊。

於法令許可範圍內,乙方於履行契約目的範圍內,得使用甲方之個人資訊以提供甲方其他服務,包括但不限於接收乙方之會員電子報。

甲方同意乙方得就甲方之個人資料作成會員統計資料。如該統計資料不涉及揭露甲方之個人身份,甲方同意並允許乙方為任何合法公開之使用。

於下列情形發生時,乙方得依法公開甲方之個人資訊或遊戲歷程:

  • 因應法令及相關主管機關之要求。
  • 為保障乙方之財產及權益。

三、在緊急情況下為保障乙方會員或公眾人身安全時。

四、與第三人相關之遊戲歷程,經該第三人向乙方調閱者。

第十五條、保護個人資料

一、會員資料使用同意

1. 甲方個人資料適用於乙方的個人資料及隱私權保護政策。加入乙方會員時所登錄之個人資料,依本使用者條款,由乙方資料管理者為會員建立個人檔案資料管理及利用。

2. 為維護會員權益及網路交易安全,依本服務條款規定,一旦檢警機關及法院為犯罪追訴、審判目的,乙方將依照法律規定及法院裁判,配合提供甲方個人資料。

3. 甲方對乙方個人資料管理有疑議時,經提出書面申訴,乙方將依規定予以處理。

4. 甲方與乙方終止契約,或甲方因違規行為被本平台終止會員資格後,乙方將會妥善保存甲方資料,並依法處理及利用。

二、.個人資料之蒐集、處理及利用

1. 告知事項:茲依個人資料保護法(以下稱「個資法」)第8條第1項規定,告知本網站會員下列事項:
- 非公務機關名稱:J9九游会,即思維工坊股份有限公司。
- 蒐集之目的:提供會員遊戲相關資訊或服務;或作成會員統計資料、進行關於網路行為之調查或研究或為任何之合法使用。

- 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永久。

- 個人資料利用之方式:書面、傳真、電子郵件及網際網路。

- 當事人依個資法第三條規定得行使之權利及方式:當事人得透過本網站提供之會員平台,進行查詢、閱覽、補充或更正會員資料;有關請求停止蒐集、處理、利用或刪除內容部分,當事人得與本網站客服信箱留言,或透過線上回報系統留言。

- 當事人得自由選擇提供個人資料時,不提供將對其權益之影響:本網站係一提供遊戲之網站,當事人若不提供個人資料,本網站將無法提供當事人會員服務,且遊戲所舉辦之活動皆無法參與,無法獲得相關支援。

三、會員資料之蒐集、處理、國際傳輸及特定目的之利用
會員同意將本人於思維工坊股份有限公司登錄或提供之資料,無償且無條件提供予思維工坊股份有限公司及J9九游会旗下各網站蒐集、處理、國際傳輸及為以下特定目的內之利用:

1. 依前條服務提供遊戲資料查詢之用。

2. 作為統計資料、進行關於網路行為之調查或研究或為任何之合法使用之用。

3. 作為接受J9九游会各網站各項服務與資訊之用,包括但不限於市場調查、問卷或J9九游会受企業委託代為發送之各類資訊。

四、會員資料之特定目的外之利用
會員本人同意本網站得將其合法蒐集、處理及利用之本人個人資料,基於共同行銷之目的,予以揭露、轉介或交換予J9九游会所屬其他網站交互運用,但前開資料應妥善運用及管理,且J9九游会所屬其他網站應確保本人所提供之所有資料皆受到「隱私權保護政策」之嚴格保護。

第十六條、資訊公開

乙方應於遊戲網站上提供本遊戲相關資訊,並定期更新。

第十七條、連線品質

乙方為第二類電信業者,適用電信法之相關規定,有關用戶使用電信事業之電信機線設備,因電信機線設備障礙、阻斷,以致發生錯誤、遲滯、中斷或不能傳遞而造成損害時,乙方將不負賠償責任。

乙方各項系統設備因預先計畫所需之系統維護停機,應於七日前於遊戲網站中公告,且於甲方登入時通知,並於遊戲進行中發佈停機訊息。

乙方應確保其系統設備,無發生錯誤、畫面暫停、遲滯、中斷或不能進行連線的情形。如因而致不能提供甲方服務時,乙方應返還甲方已扣除之儲值,或免收相當之遊戲費用,或遞延甲方得進行遊戲之時間。

第十八條、系統安全

一、乙方應依本契約之規定負有於提供本服務時,維護其自身電腦系統,符合當時科技或專業水準可合理期待之安全性。

二、電腦系統或電磁記錄受到破壞,或電腦系統運作異常時,乙方應於採取合理之措施後儘速予以回復。

三、乙方違反前二項規定,致生甲方損害時,應依甲方之受損害情形,負損害賠償責任,但乙方能證明其無過失者,得減輕其賠償責任。

四、乙方電腦系統發生第二項所稱情況時,於完成修復並正常運作之前,乙方不得向甲方收取費用。

五、若乙方伺服器超載致有電磁記錄無法寫入或相類似情況發生時,若係因可歸責於乙方之原因所致者,乙方得重開伺服器,將遊戲回復至未超載前之狀態,另甲方同意乙方得額外擬定合理方案逕行補償;若係非可歸責於乙方之原因所致者,乙方得重開伺服器,將遊戲回復至未超載前之狀態,甲方則同意乙方將無法賠償或補償此部分之損害或損失。

六、甲方同意購買之產品或服務(包括但不限於虛擬道具)可能因系統、程式設定或其他因素而無法依原設定使用,若因此造成使用權益受損,除因可歸責於乙方之因素所致者外,甲方同意乙方將無法賠償或補償此部分之損害或損失;倘係因可歸責於乙方所致者,甲方同意依乙方統一之補償或賠償方式處理。

七、乙方提供之所有產品或服務,包括但不限於虛擬裝備、電磁記錄等,皆屬乙方或相關權利主體所有;甲方瞭解並同意依遊戲使用之設定,以正常、一般之使用方式使用至該等虛擬裝備自然消滅或遊戲服務終止時。

八、期限屆滿或條件成就時,甲方同意乙方對此等產品或服務,包括但不限於虛擬裝備,將無法提供任何後續處理,包括但不限於延續商品或服務之使用期限、補償、賠償或提供其他類似之產品或服務等。

第十九條、程式漏洞

因遊戲程式漏洞致甲方受損時,乙方應依甲方之受損害情形,負損害賠償責任。但乙方證明其無過失者,得減輕其賠償責任。

第二十條、遊戲管理規則

為規範遊戲進行之方式,乙方應訂立合理公平之遊戲管理規則,甲方應遵守乙方公告之遊戲管理規則、中華民國相關法規及一切國際網際網路之規定與慣例,並對其透過本服務傳輸之一切內容負法律責任。

甲方同意並保證不得於本服務中公布、散布、傳送任何毀謗、不實、威脅、不雅、猥褻、不法、或侵害他人相關權益、權利、智慧財產權之言論或資訊。

遊戲管理規則之變更應依第二十三條之程序為之。

遊戲管理規則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其規定無效:

一、抵觸本契約之規定。

二、剝奪或限制甲方之契約上權利。

但乙方依第二十一條之規定處理者,不在此限。

為進一步管理並維護乙方提供之遊戲品質,甲方同意乙方得於甲方以利用外掛程式、病毒程式、遊戲程式漏洞或其他違反公平合理之方式進行遊戲時,由系統自動將該違反本契約或遊戲管理規則之紀錄留存,前述紀錄包括CPU類型、作業系統類型、作業系統版本、手機/電腦名稱、手機/電腦ID、不當程式存取路徑等資料。

第二十一條、違反遊戲管理規則之處理

一、除本契約另有規定外,有事實足證甲方於本遊戲中違反遊戲管理規則時,乙方應於遊戲 網站或遊戲進行中公告,並以線上即時通訊方式或電子郵件通知甲方。經乙方通知改善而未改善或改善後再次違反者,乙方得依遊戲管理規則,按其情節輕重限制甲方之遊戲使用權利。

二、乙方依遊戲管理規則停止甲方進行遊戲之權利,每次不得超過七日。

三、除構成契約終止事由外,乙方依遊戲管理規則對甲方所為之處置,不得影響甲方依本契約應享之權利。

第二十二條、申訴權利

甲方不滿意乙方提供之連線品質、遊戲管理、費用計費、其他相關之服務品質,或對乙方依遊戲管理規則之處置不服時,得於收到通知之翌日起七日內至乙方之服務中心或以電子郵件或書面提出申訴,乙方應於接獲申訴後,於十五日內回覆處理結果。

乙方應於遊戲網站或遊戲管理規則中明訂二十四小時服務專線、申訴服務專線與電子郵件位址。

電子郵件: support@sarlpcc.com

第二十三條、契約之變更

乙方修改本契約時,應於遊戲網站J9九游会首页及遊戲之登入頁面公告之,並以書面或電子郵件通知甲方。

乙方未依前項進行公告及通知者,其契約之變更無效。

甲方於第一項通知到達後十五日內:

一、甲方未為反對之表示或繼續使用服務者,視為甲方接受乙方契約變更之內容。

二、甲方為反對之表示者,視為甲方對乙方終止本契約之通知。

第二十四條、契約之終止及退費

甲方得隨時通知乙方終止本契約。

契約終止時,乙方就甲方未使用之儲值於扣除必要成本以及扣除相關渠道費用後,應於三十日內以現金、信用卡、匯票或掛號寄發支票方式退還甲方未使用之儲值或遊戲費用。

甲方有下列重大情事之一者,乙方以公告、書面、電子郵件形式通知甲方後,得立即終止本契約之一部或全部,並請求因此所生之損害或損失:

一、利用任何系統或工具對乙方電腦系統之惡意攻擊或破壞。

二、以利用外掛程式、病毒程式、遊戲程式漏洞或其他違反公平合理之方式進行遊戲。

三、經司法機關查獲從事任何不法之行為。

乙方對前項事實認定產生錯誤或無法舉證時,乙方應對甲方因終止契約所生之損害負賠償責任。

第二十五條、送達

一、有關本契約所有事項之通知,甲方同意乙方得以甲方登錄之連絡地址或電子郵件地址為送達。

二、乙方依本條地址所為之通知發出後,以書面通知到達甲方,或電子郵件進入甲方之電子郵件伺服器中,推定已送達。

三、甲方應確保留存於乙方之地址或電子郵件之正確,若有變更,甲方應立即通知乙方。倘因甲方未提供正確之個人資料或原提供之資料已不符合真實而未更新,致乙方無法為送達者,乙方對甲方因無法送達所致之損害不負任何賠償責任。

第二十六條、準據法

本契約與相關遊戲管理規範、遊戲規則之解釋及適用,以及甲方因使用本服務而與乙方間所生之權利義務關係,雙方同意以中華民國法律為準據法。

第二十七條、管轄法院

因本契約涉及的一切爭訟,雙方合意以臺灣臺中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但不得排除消費者保護法第四十七條或民事訴訟法第四百三十六條之九規定小額訴訟管轄法院之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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